一、招聘范圍
2017年畢業的大陸高校應屆畢業生。
二、基本條件
(一)學風端正、治學嚴謹、道德高尚、為人師表、身體健康,熱愛教育事業,遵守職業道德規范,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協作精神。
(二)具有較為扎實的基礎理論功底,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專業素養,并能履行相應崗位職責。
(三)獲得博士學位,年齡不超過35周歲(1982年1月1日后出生)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崗位查詢
各學院招聘崗位數量、任職要求、崗位職責等詳見《中國人民大學2016-2017學年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計劃》(見附件1)。
(二)個人申報
填寫《中國人民大學教師應聘登記表》(見附件2)。
請申請人將填好的表格發送至相關學院聯系人的郵箱。
(三)學院(系)審核
學院(系)初步審核應聘者材料,并通知初審通過的應聘者提交應聘材料。應聘材料包括:本人簡歷、已獲得的學歷學位證書、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明、教學科研成果材料,兩封教授推薦信以及其他能證明應聘者能力的材料。
學院(系)對應聘材料進行審核后確定面試名單,由學院(系)教師評聘委員會分會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,包括試講、答辯等相關考核。學院(系)召開黨政聯席會議,對通過學院(系)教師評聘委員會分會審議者進行審議并提出是否聘用意見。
(四)學校審核
學院(系)將擬推薦人選上報學校進行審核,由學校教師選聘工作組進行評議。
學校審批教師選聘工作組推薦的人選。
( 五)截至時間
本次招聘畢業生報名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15日。
四、其他
(一)根據《中國人民大學對部分新增加人員實行人事代理的管理辦法(修訂)》(2005-2006學年校政字75號),我校對以下新聘教師實施人事代理:
1、被我校初聘為副教授職務以下的教學科研人員;
2、被我校初聘為副教授及以上職務,但不具有博士學位或本專業最高學位的教學科研人員。